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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大一新生参加广州城乡居民医保须知

时间:2019年07月01日 15:09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447号),我校全体学生应当参加广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一、 参保办法

中国籍和港澳台籍学生:无需提交资料,由学生医保办根据当年新生录取数据统一办理参保或续保。

民政类学生:凭户籍地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或低收入证或残疾证(证件必须有学生本人名字),身份证和户口首页及本人页,医保费免缴由国家资助。

注:民政类学生本人930日前交件到门诊部302室,原件现场校验,收取复印件2份,过期不办当自动放弃民政待遇。

注:享受广州地区公医的学生可不参加医保,凭医疗证原件和复印件交门诊部302室。

 

二、 保险年度:当年11日至1231日止(新生医保待遇从当年9月计到次年12月)。

三、 缴费标准(2020):个人缴费314//年度;政府补贴727//年度。

 

四、 缴费办法:根据穗人社函[20101515号文件,由学校代收代缴医疗保险费,请预存314元到缴学费的工商银行卡内(自行开工行卡的请报告学校对号),每年1130日前划扣完成。标识是“学杂-----314”,请自行到工行打印凭条确认是否缴费成功。

                                                                    

五、 待遇范围:普通门诊、急诊、住院、大病保险,生育医疗。

门诊:在学校门诊部就诊发生的医疗费报销90%直接结算,经学校门诊部医生同意,转诊到学校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属于医保目录范围内西药和中成药,先自费后回学校按70%报销。

急诊:先自费后回学校按属于医保目录范围内西药和中成药的70%报销

住院:可在所有广州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出示医保卡直接结算(三甲医院报销80%

大病保险:住院和门特治疗个人自付全年累计超过1.8万元开始启动(年度最高报销额度可达70万)。

生育医疗:办理选点手续,享受产前门诊检查待遇: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住院,凭医保卡即时结算住院费用。

 

六、 政策查询

1、      百度“广州大学门诊部”可查询学生医保政策

2、      入学报到“就医指南”人手一份

3、      微信公众号“广州大学门诊部”

4、      学生医保办公室咨询电话:39366552\39366490

备注:医保年度和缴费标准按每年9月市医保中心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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