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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简介2020

时间:2019年07月01日 14:56 作者: 来源:  点击:[]

2020年度在校学生篇)

 

一、参保缴费

本市全日制在校学生(含非广州市户籍学生)医保费由学校代收代缴,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缴费时间

享受时间

个人缴费

政府补贴

201991

20191220

新生:201991日至20201231

314

727

其他学生:202011日至20201231

备注:如上述标准低于国家或省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贴标准,按国家或省规定的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将另行通知。

 二、待遇范围

在校学生正常参保缴费后,可在本市定点医院享受以下6类就医保障待遇,无需个人全额垫付,医保应付待遇由医院记帐。

待  遇 范 围

住院

普通门诊

门诊指定慢性病

门诊特定项目

指定单病种

生育医疗待遇

 

三、报销限额

在校学生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无需另行缴费可再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年度最高报销额度可达70万。

 

待遇构成

年度最高报销额度

备注

基本医疗保险

25.8万元

根据个人参保年限,年度最高报销额度为65.8万元或70.8万元

大病保险

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报销额度40万元;

连续参保满2年最高报销额度45万元;

属于享受医疗费用减免待遇的社会医疗救助对象的参保人员,不设年度最高报销额度。

备注:如政策发生调整,请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四、普通门诊待遇

中小学生的普通门诊就医管理方式为选点就医管理模式,大中专学生的普通门诊就医管理方式由学校统一选择。报销范围为普通门诊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费用。

就医管理方式

报销比例

年度最高

支付限额

基层定点医院

非基层定点医院

选点就医管理

80%

40%(直接就医)

1000/

50%(经基层医院转诊)

普通门诊限额管理

在学校卫生室(指定医院)就医90%以上

 

五、住院待遇

住院医疗费用中,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以下比例报销。

定点医院等级

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一级

150

90%

二级

300

85%

三级

500

80%

六、异地就医报销

大中专学生如有放假、因病休学期间回到户籍地或父母现居住地的地级市范围内,或在异地分校学习、实习期间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等情况,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到我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七、温馨提示

(一)以上内容为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摘要,如有疑义,请以政策原文为准;

(二)本宣传资料内容如与政策文件有出入或政策发生调整,请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三)如需获取更详尽的信息,可通过关注广州医保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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