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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简介2018

时间:2017年06月09日 10:30 作者: 来源:  点击:[]

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简介

2018年度大中专院校学生篇)

 

一、参保缴费

大中专学生(含非广州市户籍学生)医保费由学校代收代缴,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缴费时间

享受时间

个人缴费

政府资助

201791

20171220

新生:201791日至20171231

199

478

其他学生:201811日至20181231

备注:政府资助标准如低于国家或省规定的标准,按国家或省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待遇范围

大中专学生正常参保缴费后,可在本市定点医院享受以下6类就医保障待遇,无需个人全额垫付,医保应付待遇由医院记帐。

待  遇 范 围

住院

普通门诊

门诊指定慢性病(20种)

门诊特定项目(18种)

指定单病种

生育医疗待遇

三、报销限额

大中专学生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无需另行缴费可再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年度最高报销额度可达66多万元

待遇构成

年度最高报销额度

备注

基本医疗保险

21.7万元

根据个人参保年限,年度最高报销额度为61.7万元或66.7万元

大病保险

第一年参保最高报销额度40万元;

连续参保满2年最高报销额度45万元。

 

四、普通门诊待遇

普通门诊就医管理方式由学校统一选择,报销范围为普通门诊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费用。

 

就医管理方式

报销比例

年度最高

支付限额

学校医院

校外就医

普通门诊限额管理

90%

70%(经校医院转诊)

1600/

 

五、住院待遇

住院医疗费用中,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以下比例报销。

定点医院等级

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一级

300

85%

二级

600

75%

三级

1000

65%

 

六、异地就医报销

大中专学生如有放假、因病休学期间回到户籍地,或在异地实习、分校学习期间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等情况,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到我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七、温馨提示

1.以上内容为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摘要,如有疑义,请以政策原文为准;

2.本宣传资料内容如果与政策文件有出入或政策发生调整,请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3.如需获取更详尽的信息,可通过广州医保管理网www.gzyb.net查询或关注广州医保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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