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卫生计生》:切断传播途径 向“零”艾滋病迈进发布日期:
受访专家: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预防控制所李艳
12月1日是世界艾滋病日,距离1981年诊断出世界第一个艾滋病病例已经过去34年了。最新数据显示,全球艾滋病感染者已累达7800万人,目前有3500万生存的艾滋病感染者。我省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数位居全国第5位,属于疫情较严重的省份。据专家测算,2014年底我省存活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约7.2万人。
艾滋病即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简称AIDS)。它是人类因为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艾滋病病毒)后导致免疫缺陷,是一种危害大、死亡率高的严重传染病,目前无疫苗预防、不可治愈的疾病。性传播、血液传播和母婴传播是艾滋病的三种传播方式。然而,艾滋病窗口期有多久?危险行为后多久检查阴性可以彻底排除艾滋病?及早采取干预措施可以降低母婴传播几率,艾滋病患者通过抗病毒治疗可以有效降低HIV传播等知识很多人却一知半解。因此,本报记者采访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预防控制所副所长李艳,给大家来点艾滋病的新知识。
现状
同性性传播比例增大青少年中老年病例增多
目前,我省艾滋病疫情传播模式以性传播为主,男男同性性传播快速上升。2015年1~10月新报告的感染者和病人中,经性接触传播已占总报告数的91.9%,其中经异性接触传播的占60.8%,经男男同性性接触传播者占31.1%;二是老年组和青少年病例所占比例增大。50岁以上组占当年报告病例的比例从2000年的1.3%增加到2015年的23.9%,15~19岁组占报告病例的比例从2000年的1.3%增加到2015年的2.6%。三是感染者和病人中流动人口比例高。
在接触的艾滋病病例中,有一些患者认为艾滋病无药可医不如“直接等死”;很多患者采取治疗却因为受不了药物的不良反应“放弃治疗”;还有很多患者因为心理因素、社会歧视、吸毒等原因“不治疗”。有研究表明依从性不佳和药物不良反应导致28%~40%的治疗失败及方案中断,这使艾滋病的防控更加困难。
专家介绍,我省是人口大省,也是流动人口大省,流动人口众多,防控难度大,随着艾滋病传播模式转变为经性传播为主,艾滋病疫情从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的风险不断增加,广东所面临的艾滋病防治压力将持续加大。
检查
窗口期可传染6个月检测阴性可排除
人在感染HIV6周内,部分感染者出现发热、皮疹、淋巴结肿大、还会发生乏力、出汗、恶心、呕吐、腹泻、咽炎等。有的还出现急性无菌性脑膜炎,表现为头痛、神经性症状和脑膜刺激症。急性感染期时,症状常较轻微,容易被忽略。体格检查颈、腋、枕部淋巴结肿大,偶尔有肝脾肿大。“但是,不能只根据症状和体征判断是否感染艾滋病病毒,一定要作HIV抗体检测。”省疾控中心专家李艳强调。
人体感染HIV后需要一段时间体内的抗体量才能被检出,这段时间叫窗口期。一般为2周~3个月,在这段时间内,血液中检测不到艾滋病病毒抗体,但仍具有传染性。如果过了这段时间血液中仍检测不出抗体,说明未被感染。因此一般在高危行为发生后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时进行HIV抗体检测,6个月时HIV抗体阴性就基本可以排除感染艾滋病病毒感染。
“生病、服药、注射过疫苗并不会影响HIV抗体检测结果,因为HIV抗体的测定是特异性的,只与血液中的艾滋病病毒抗体产生反应,抗体水平不受体温、药物等的影响。”李艳告诉记者,假如HIV抗体检测呈阳性,说明已经感染了HIV,具有把HIV传播给他人的可能性。若要判断疾病的进展,则要做另外的实验检测,如CD4+T淋巴细胞和HIV病毒载量检查。对于刚出生的婴儿,情况则不一样。如果要判断婴儿是否感染了HIV,则应等到其18个月后再做抗体检测或早期检测其体内病毒载量。
治疗
“鸡尾酒疗法”可降低传播率感染者或达常人寿命
李艳介绍:“HIV感染者经过2~10年,少数可达15年,成年人一般7~10年,将发展为艾滋病人。仅仅是HIV感染者与正常人无异,但一旦感染HIV,体内病毒复制就已经开始,免疫功能逐步下降,会逐渐损害全身多个器官,引发各种相关疾病,如呼吸系统,包括感染性疾病及肿瘤,常见肺结核、肺孢子菌肺炎等。消化系统,常见的白念珠菌感染引起鹅口疮、食管念珠菌感染等。及早采取治疗能够降低上述损害的发生机会,使免疫功能恢复并保持正常水平,保持较好的身体状况。”
在HIV感染确诊后,要对感染者进行临床和实验室评估,以确定HIV感染阶段。感染者每6个月进行一次CD4+T淋巴细胞计数检测,以评估疾病进展状况。当患者CD4+T淋巴细胞计数下降至符合一定标准或者出现艾滋病相关症状时,将由定点治疗医院的医生提供抗病毒治疗。
“目前有约30种抗逆转录药物可用于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如齐多夫定、拉米夫定、依非韦伦、奈韦拉平、克力芝等。抗病毒治疗是根据药物的组合原则,把至少3种不同的药物组合在一起,用来抑制HIV的复制,俗称‘鸡尾酒疗法’。”李艳说,临床上多采用鸡尾酒疗法,该疗法可以将血浆中的艾滋病病毒RNA抑制在低水平或测不出的水平。抗病毒治疗是目前最有效的治疗方法,虽无法清除身体内的HIV病毒,但可以减少病毒数量,减轻病毒对免疫功能的破坏,提高生活质量,延长生命,降低机会感染,降低传播艾滋病的风险。
然而,抗病毒药物可引起多种不良反应,有些轻微,有些严重。轻微的药物不良反应,如恶心、头痛或失眠、眩晕、疲惫、皮疹等,在开始治疗后几周内可能较严重,但以后会逐渐好转;有些药物可能会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患者难以忍受,甚至危及生命。李艳说:“有研究显示,艾滋病病人在开始治疗一年内CD4达到大于350个/m㎥同时病毒载量达到检测不出的水平,被预测有正常的寿命预期。临床接触的患者中,积极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可达到正常人的寿命。另外,有研究显示,对于配偶阳性或固定性伴尽早给予抗病毒治疗可使夫妇间HIV性传播事件减少96%。”
对于艾滋病病毒母婴传播,李艳告诉记者:“母婴传播主要发生在孕期HIV可经胎盘感染胎儿;分娩过程中,胎儿通过母亲产道时,接触母亲血液和阴道分泌物感染;产后HIV通过母乳喂养传播,如果没有干预措施,母婴传播几率25%~35%。通过干预措施大大可以降低艾滋病母婴传播几率,在孕期开始给HIV感染的孕妇及新生儿服用抗逆转录病毒药物,并结合剖宫产、人工喂养等措施,可使母婴传染率降低至5%以下。”
关爱
艾滋病防治“四免一关怀”免费自愿咨询检测
自2003年开始,我国出台了预防艾滋病的“四免一关怀”政策。
“四免”:农村居民和城镇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经济困难人员中的艾滋病病人,可到当地卫生部门指定的传染病医院或设有传染病区(科)的综合医院服用免费的抗病毒药物,接受抗病毒治疗;所有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和病毒检测的人员,都可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等机构,得到免费咨询和艾滋病病毒抗体初筛检测;对已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妇,由当地承担艾滋病抗病毒治疗任务的医院提供健康咨询、产前指导和分娩服务,及时免费提供母婴阻断药物和婴儿检测试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通过多种途径筹集经费,开展艾滋病遗孤的心理康复,为其提供免费义务教育。
“一关怀”:指的是国家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提供救治关怀,各级政府将经济困难的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属,纳入政府补助范围,按有关社会救济政策的规定给予生活补助;扶助有生产能力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从事力所能及的生产活动,增加其收入。
“国务院《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国家对个人接受自愿咨询检测的信息完全保密。目前,广东共有326家自愿咨询检测点,可以进行检测前咨询、HIV抗体筛查检测、检测后阴性、不确定结果或阳性结果咨询,这些都是免费的。”李艳提醒道:“杜绝不安全的性行为、发生性行为时坚持使用安全套;拒绝毒品,不与他人共用注射器;不擅自输血和使用血制品。从自我做起,才能建立预防艾滋病的第一防线。”(本报记者赵莹)
法律常识
1.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各项权利受到法律保护。《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2.故意传播艾滋病病毒者受到法律制裁。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在得知感染艾滋病病毒后应主动告知性伴或配偶,若继续同他人发生无保护性行为则为故意传播。《艾滋病防治条例》第38条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传染病防治法》第77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转载自 2015年11月30日 广东卫生计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