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问答
一.大专学生必须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吗?
答:是。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将大学生和中职技校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穗人社发〔2011〕119号),“在今年内将大中专学生100%纳入居民医保范围”的指标任务。
二.学生个人需要提交资料吗?
答:不需要。由教务处和研究生处提供当年新生录取报到名单,学校门诊部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三. 纳入本市医疗救助金资助范围的大学生如何参保?
答:大学生携带学生生源所在地民政部门发放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学生生源所在地残联部门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由所在学校统一到所属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四. 纳入本市医疗救助金资助范围(民政)的大学生如何交件?(详情请阅读民政参保问答)
答:学生个人于当年9月30日前到门诊302提交民政资格证件;
异地民政每年交件年审;广州本地民政续保先查网;过期不交件示同自动放弃民政待遇。
五. 已持有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卡的是否仍需参保?
答:不需重新参保,但需按时缴费。在广州市就读高中已持有广州城乡居民医保卡的学生,进入大学属于广州城乡居民医保的续保,只需当年11月30日前完成本年度缴费,原医保关系自动延续,原医保卡继续使用。
广州市是指荔湾区、越秀区、海珠区、白云区、黄埔区、萝岗区、天河区、南沙区和番禺市、增城市、花都市、从化市。
六. 已持有非本市城乡居民医保是否需参保?
答:是。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将大学生和中职技校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式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80,学生已在原户籍地参加居民医保,要求参加就读学校地居民医保。
七.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大学生需在学校参保吗?
答:是。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将大学生和中职技校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式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80---学生已在原户籍地参加新农合的,要求参加就读学校地居民医保。
八.已参加商业保险的学生是否需参保?
答:是。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将大学生和中职技校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式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80---各有关学校不得以学生已参加商业医疗保险为由拒绝为学生办理参加居民医保手续。
九、关于医保信息查阅途径?
答:1 百度“广州大学门诊部”可查阅学生医保信息
2 门诊挂号处可免费索取政策解读小册子
3 门诊一楼、三楼墙报
4 学生医保咨询电话:39366552 / 39366490
5关注“广州大学门诊部”公众号
温馨提示:本宣传资料内容如与政策有出入,请以最新政策公布为准
广州大学门诊部 二〇一八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