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的规定,大中专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已在其他地市参保的,应按参保地规定办理停保减员手续,再办理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国家推行全民医保,在校学生均须参保。
一、参保缴费标准
2023年在校学生居民医保参保和续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高校负责统一组织代收代缴。缴费标准: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 398 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 920 元。符合民政生条件的学生可以免费参保(具体见民政生参保指引)。
二、医疗待遇保障期
新生享受期:2022年9月1日入学至2023年12月31日。
旧生享受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参保报名
各学院组织本学院学生报名参保,并于2022年10月21日前统计好参保名单信息交门诊部医保科办理参保手续。
四、参保缴费方式
学生保费由财务处在学生工商银行账户统一划扣,学生确保个人工行账户余额≥400元,余额不足将导致扣费失败影响参保。对于无法进行统一扣费的学生,将于11月中下旬通过“广大e码通” 缴纳医保费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不在校参保学生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在校学生应当在校内参保,确实不在校参保的学生,各学院要查明原因,除填写《不参保人员信息登记表》外,须督促学生提交《广州大学学生不参保确认书》及“异地参保证明”(缴费票据或当地参保部门的证明),由学院存档、备案。
六、中途参保
广州市医保局系统不受理学生中途参保,逾期未参保登记、逾期未缴费成功均视为放弃在校参保,产生的医疗风险和后果均由学生个人自行承担。
七、社保卡制卡及发放
1.新生参保后,门诊部统一为首次在广州市参保学生免费申办广州市社会保障卡。非首次在广州参保的学生沿用原来的社保卡,无须再次申办。
2.制卡完成后及时通知各学院、校区领取下发。
八、退费
对于因各种原因最终无法在校参保成功且已缴费的学生,统一于次年5月进行退费。